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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无偿自愿献血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无偿自愿献血活动的通知》(咸办函〔2013〕5号),为解决我市冬、夏两季临床血源紧张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倡导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将每年一、三季度定为咸阳市公务员献血季。每年1、2、3月为市级机关各单位公务员献血时间,献血对象为全市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指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望我院教职工能积极响应并自愿献血,为保证我市血源供应尽一份力。

工会办

2013年3月27日